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设备 公告编号:2023-037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有限公司
部分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张进先生、张建迪先生、副总经理郎安忠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744、1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906%)的股东张进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29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63%)。;持有公司股份2.427,张建迪先生是1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683%)的股东,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70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78%);持有公司股份396,公司副总经理郎安忠(占公司总股本的0.378%)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4%)。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张进先生、张建迪先生、副总经理郎安忠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书》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张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44、1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906%;股东张建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683%,427、1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683%;郎安中先生,公司副总经理,持有公司396、3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78%。
二、股东前次减持情况
2022年11月5日和2022年11月19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号:2022-071)、《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号:2022-072)。
1、股东前次减持股份的情况
(1)股东张进先生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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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减持价格区间:28.40元/股135.56元/股
(2)股东张建迪先生的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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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减持价格区间:33.56元/股136.92元/股
2、股东在前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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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次减持其他相关说明
(1)前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经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前减持事项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预披露。实际减持情况与之前披露的意向、承诺和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前减持计划已完成。
(3)前次减持不会改变公司的控制权,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可持续经营。
三、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期: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
4、减持: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5、拟减持的数量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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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减持价格范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2)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之前披露的意向和承诺一致
1、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中的承诺如下:
(1)股份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承诺
自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得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上述锁定期外,我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我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职后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的比例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0%。
此外,如果我在任期届满前离开,我将继续遵守以下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2)离开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3)《公司法》对董事、监事、高级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我不会因为工作变更或辞职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自公司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8个月后36个月内每12个月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自公司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申报离职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12个月后36个月内每12个月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减持意向承诺
股东张进先生、张建迪先生承诺: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股票锁定期满后,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按当时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的价格减持。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所持股份每年减持不超过20%。
本人在任何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我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布。此外,如果我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我将在第一次出售前15个交易日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提前披露减持计划,证券交易所将备案。
公司副总经理郎安忠先生承诺,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减持要求。
2、承诺履行
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之前披露的承诺一致,未违反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存在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以及是否按时实施。
2、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经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承诺。
3、上述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改变公司的控制权,也不会影响公司的可持续经营。
4、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张进先生、张建迪先生、郎安中先生分别出具了《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书》。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设备 公告编号:2023-038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有限公司
关于延迟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回复
2022年年报询价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5月29日,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关于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询价函》(公司年报询价函),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2023〕第220号,以下简称“询问函”),要求公司就询问函的相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于2023年6月9日前将相关说明材料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披露。
公司董事会收到询价函后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人员认真核实和落实询价函中提出的相关问题。截至目前,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为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公司预计将于2023年6月16日完成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回复。延期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问询函回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请关注相关公告和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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