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8 沧州明珠是证券的简称 公告编号:2023-044
沧州明珠塑料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的一部分
完成股份转让登记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塑集团”)的通知,了解到东塑集团与杭州中大君悦投资有限公司(代表君悦日新1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大君悦”)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转让登记手续已经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本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3年5月16日,东塑集团与中大君悦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东塑集团拟以4.11元/股的价格,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公司持有的83、634、9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给中大君悦。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信息网》2023年5月17日。(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3-035号。
2023年5月19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72、697、766股为基础,每10股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发现金股利167、269、776.60元。不送红股;不用资本公积金转股本。股权分配登记日为2023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26日。
根据东塑集团与中大君悦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本协议签订后,上市公司发行股利、股份发行、资本公积转换、股份拆分、新股发行、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除权除息规则同时调整标的股份数量和每股单价。”
结合公司实施的权益分配事项,根据上述协议2.3条约定的内容,双方确认转让价格从4.11元/股调整为4.01元/股,调整后的股份转让价格共计335元、375元、949元(大写:3.3亿5003.7万5.99000元),双方将按调整后的转让价格交付股份。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沧州明珠塑料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调整转让价格的公告》公告2023年-040号。
二、股份转让完成情况
本协议转让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并于2023年6月7日完成转让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证券转让登记确认书。本协议股份转让登记前后双方持有公司股份的变更如下: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
2、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不会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可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3、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大君悦持有的公司股份由0股改为83、634、900股无限售流通股,持有比例为5.00%,为公司持有的股东和第二大股东5%以上。
4、本次交易完成后,相关股东的股份变更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证券转让登记确认书;
2、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6月09日
证券代码:002108 沧州明珠是证券的简称 公告编号:2023-045
沧州明珠塑料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首次回购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集中竞价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回购价格不超过6.50元/股(含),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计划之日起6个月内,实施期限为000万元(含),不超过1.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6.50元/股(含)。具体内容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信息网》2023年6月1日及2023年6月7日。(www.cninfo.com.cn)《公告》(公告2023-039号)和《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2023-042号)以集中竞价形式回购公司股份。
一、公司股份首次回购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第一次回购事实发生后的第二天披露。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如下:
2023年6月8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利用自有资金集中竞价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14、237、8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512%。最高交易价格为4.60元/股,最低交易价格为4.39元/股,总支付金额为64、370、327.42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根据《回购指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和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期限。
1、公司未在以下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延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前十个交易日起;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测、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或者决策过程中依法披露之日起;
(四)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限制公司股票当日的交易涨幅;
(2)股份回购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和股价无涨跌限制的交易日内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前五个交易日(2023年6月8日)(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7日、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2日)为125、999、331股。2023年6月8日,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4、237、860股,不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前5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的25%。
公司将继续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6月09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