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军工”)、根据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2023〕3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2023〕35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线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2023〕36号)(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承销业务规则)〔2023〕18号)(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分类评价与管理指南》(中国证券协会发行证券)〔2023〕19号)(以下简称《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线下投资者分类评价与管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自律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南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
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给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进行线下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网上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与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相结合。国泰君安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查询、网上、线下发行。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发起人(主承销商)进行。初步查询和线下认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交易平台(IPO线下查询认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在线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查询和线下电子发行的详细信息,请参考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线下发行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网站(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listing/、http://www.sse.com.cn/ipo/home/)查阅公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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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9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T-1日发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江西国科军工集团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技创新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本公告仅简要说明股票发行,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投资者想了解本次发行的细节,请仔细阅读2023年6月2日(T-6日,发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江西国科军工集团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技创新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要求投资者特别注意招股说明书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风险因素,判断其经营状况和投资价值,认真做出投资决策。受政治、经济、行业和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可能发生变化,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国科军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技创新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注册(证监会许可证)〔2023〕1011号)。发行人股票简称“国家科技军工”,扩张简称“国家科技军工”,股票代码为“688543”。该代码还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查询和线下认购。本次发行的在线认购代码为“787543”。
本次发行采用战略配售、线下发行、线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初步询价
1、整体申报情况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为2023年6月7日(T-3日)9:30-15:00。截至2023年6月7日(T-3日)15:00、发起人(主承销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发行承销业务)(以下简称“业务管理系统平台”)收到346家线下投资者管理的8617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范围为31.50元/股- 53.00元/股,拟认购总数为7.558,920.00万股。配售对象具体报价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2、投资者核实情况
根据2023年6月2日(T-6日)发布的《江西国科军工集团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技创新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查询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查询公告》)发布的参与初步查询的线下投资者条件,经保荐人(主承销商)核实。5名线下投资者管理的7个配售对象未按要求提供审核材料或材料,但未通过发起人(主承销商)资格审核;13名线下投资者管理的48个配售对象属于禁止配售范围;2名线下投资者管理的4个配售对象的认购金额超过提交的备案材料中的资产规模或资本规模。上述19家线下投资者管理的59个配售对象的报价已被确定为无效报价,拟认购总额为39720万股。上述19名线下投资者管理的59个配售对象的报价已被确定为无效报价,相应的认购总额为39720万股。详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标注为“无效报价”的部分。
排除上述无效报价后,其余346家线下投资者管理的858个配售对象均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线下投资者条件,报价范围为31.50元/股- 53.00元/股,拟认购总数为7、519、200万股。
(二)消除最高报价
1、剔除情况
根据消除上述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拟认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认购价格按配售对象的拟认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认购价格同一拟认购数量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互联网交易平台记录为准)从后到先,同一拟认购价格同一拟认购数量同一申报时间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排序,不包括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所有符合条件的线下投资者拟认购总额不得低于1%。当计划删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不能再删除该价格的申报。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不能再排除该价格的申报。排除部分不得参与线下认购。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后,将所有拟认购价格高于49.42元/股(不含49.42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在拟认购价格为49.42元/股的配售对象中,所有认购价格低于1200万股(不含1200万股)的配售对象均被剔除。拟认购价格为49.42元/股,认购数量为1200万股,认购时间为2023年6月7日1400万股:54:47:在471的配售对象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排除一个配售对象。根据上述原则,共淘汰104个配售对象,相应淘汰的拟认购总额为752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淘汰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额的7519200万股的1.004%。排除部分不得参与线下和线上认购。请参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注明的“高价消除”部分。
2、剔除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排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查询的投资者337人,配售对象8454人,均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查询公告》规定的线下投资者参与条件。排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为743980万股,战略配售前线下初始发行规模为3052.56倍。
排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详细报价,包括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信息、拟认购价格及相应拟认购数量,请参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排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剩余报价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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