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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本次发行价格为24.66元/股,请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截至2023年6月6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欧洲科技所属行业为“零售业”(F52)(T-4日)上个月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3.39倍。
截至2023年6月6日(T-4日)主营业务类似发行人的上市公司市盈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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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6日,数据来源:Wind信息(T-4日)。
注1:如果尾数有差异,市盈率计算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注2:2022年扣除前/后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注 3: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可比公司中,奥森电子商务自2021年6月16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因此不包括在可比上市公司的估值比较中。
2022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稀释后市盈率为39.58倍,低于2022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2.76倍,2023年6月6日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T-4日)发布的“F52” 上个月零售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3.39倍,超过69.22%,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要求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仔细研究和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并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如下:
①自有品牌优势
公司定位为全球互联网家居品牌,以良好的产品用户体验打造品牌影响力。公司自有品牌产品赢得了欧洲、美国、日本等市场消费者的青睐和认可。2017年,公司荣获“亚马逊全能卖家”称号;2019年,公司荣获“亚马逊年度最受欢迎品牌卖家”称号,同年SONGMICS、VASAGLE同时入选“亚马逊全球跨境品牌百强”;2022年,公司荣获亚马逊全球开店颁发的“2021年‘赢之以恒’年度卖家”称号,并连续两年入选网经社评定的“中国跨境电商百强榜”。公司在互联网家居市场上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不断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美誉度。
②快速响应供应链的优势
对于跨境电子商务品牌企业来说,高质量的供应链系统是高效、低成本地将产品设计转化为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并将其投放到目标市场的重要保证。多年来,公司在供应商合作、供应链管理、供应链管理信息化等方面不断建设和优化供应链系统,具有快速响应的灵活供应链管理能力。
③仓储物流优势
经过多年的持续仓储物流体系建设,公司建立了“国内外自营仓库+平台仓库+第三方合作仓库”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仓储物流体系,具有差异化竞争优势。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在德国、美国、中国、英国境内外自营仓库总面积超过2.8万平方米。此外,公司不仅可以享受亚马逊FBA仓库等平台仓库提供的仓储物流服务,还可以有效补充第三方专业物流服务提供商提供的仓储物流服务,实现海外消费者交付需求的及时响应。
④质量控制优势
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是公司作为世界知名互联网家居品牌的重要支撑。公司始终以有效的质量控制为保证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坚持从全价值链构建质量控制体系。公司在产品研发设计、质量过程控制、仓储物流管理、供应商管理等方面对产品和服务质量规范提出了严格的要求。通过对整个业务过程的严格质量控制,公司保证了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提高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⑤研发设计优势
公司重视研发设计能力的提高,并在报告期内不断增加研发投资。公司紧跟海外市场需求变化和自身业务发展步伐。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建立了科学有效的研发体系,建立了经验丰富的国际研发设计团队。凭借公司良好的产品设计水平,自2020年以来,公司设计的许多产品获得了中国设计智能制造奖和当代好设计奖(Contemporary Good Design Award)、A’设计大奖(A’Design Award)、德国红点设计奖(Red Dot Design Award)、国际CMF设计奖(CMF Design Award)、德国iF产品设计奖(iF Design Award)。
⑥构建全链数字化运营能力
公司建立了覆盖各业务链的数字运营管理体系,赋能业务发展。公司非常重视信息系统的开发和优化,目前已经建立了EYA、CRM、SRM、SAP等信息系统,不断完善信息规划治理,不断引进优秀研发人才,扩大研发团队,建立覆盖各业务链的数字运营管理系统,赋予公司高效管理和业务发展权力。
⑦目标市场本地化运营优势
报告期内,该公司的销售市场主要位于欧洲、北美和日本,并在德国、英国、美国和日本设立了全资子公司EUZIEL、FURNOLIC、AMEZIEL和ZIELJP,本地化经营已经实现。在目标市场设立分支机构,可以更好地接触终端消费者,帮助公司深入了解消费者需求,及时跟踪和掌握市场趋势。同时,通过海外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公司可以更好地适应当地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要求,确保公司业务的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基于以上分析,公司在自有品牌、供应链、仓储物流、质量控制、研发设计、数字运营能力、本地化运营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为上市后发行人的估值水平提供了较强的基本支持,发行人的发行定价是合理的。
(2)发行价格确定后,线下发行提交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76人,管理的配售对象数量为6597人,占排除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象总数的90.59%;有效认购总数为6794500万股,占无效报价后认购总数的90.14%,是战略配售回拨后和线上线下回拨前线下初始发行规模的2。323.10倍。
(3)请注意发行价格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差异。线下投资者报价详见本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
(4)《致欧家居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148、576.55万元,发行价格为24.66元/股,相应募集资金总额为99009.90万元,低于上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请注意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使用需求的风险。如果尾数有差异,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5)本次发行遵循以市场为导向的定价原则。在初步查询阶段,线下机构投资者根据实际认购意向报价,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查询结果,综合考虑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行业、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公共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海外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任何投资者参与认购的,视为已接受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本次发行上市后可能有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中包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有效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不能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和创业板市场的风险,认真研究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充分考虑风险因素,认真参与新股发行。
2、根据发行价格24.66元/股和4.015.00万股的新股数量计算,如果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99009.90万元。扣除预计约9801.86万元(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89208.04万元。如果尾数有差异,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3、如果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当或短期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利润水平产生不利影响或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大幅下降的风险,导致发行人估值水平下降,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风险。
重要提示
1、欧洲科技首次公开发行401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会许可证)〔2023〕850号)。发行人的股票简称“致欧科技”,股票代码为“301376”,也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查询、网上认购和线下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欧洲科技所属行业为“零售业(F52)”。
2、本次发行的新股数量为4015.00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行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40150万股。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量为803.00万股,占本次发行量的20.00%。发行价格不得超过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和公开发行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海外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因此发起人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为46.3503万股,占发行股份的1.15%;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为401.5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的10.00%。
本次发行的最终战略配售额为447.8503万股,占本次发行额的11.15%。初始战略配售额与最终战略配售额的差额为355.1497万股,回拨至线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为2924.7497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发行量的81.99%;网上发行的初始数量为642.40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18.01%。线下和线上发行的最终总数为3000股,567.1497万股,线上和线下最终发行的数量将根据线上和线下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3年6月6日进行(T-4日)完成。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行业、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24.66元/股,线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该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如下:
(1)35.45倍(每股收益按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2022年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35.63倍(每股收益按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3)39.39倍(每股收益按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2022年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4)39.58倍(每股收益按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2022年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4、本次发行的线下、线上认购日同为2023年6月12日(T日),任何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线下或线上认购。
(1)线下认购
线下认购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T日):30-15:00。
在初步查询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线下认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查询报价”中标注为“有效报价”的部分。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线下认购。
线下投资者在参与线下认购时,应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线下发行电子平台,包括发起人(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认购价格、认购数量和其他信息,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输入认购记录。认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24.66元/股。认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提供的有效报价对应的“拟认购数量”。2023年6月14日,投资者参与线下认购时,无需缴纳认购资金。(T+2日)缴纳认购款。
所有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都不得再参与在线认购。如果同时参与离线和在线认购,在线认购部分为无效认购。
配售对象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的有关法律法规,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与线下认购的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配售或视为无效认购。线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深圳)、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写与注册信息不一致而造成的后果由线下投资者承担。
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进一步检查有效报价投资者和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禁止。投资者应按照发起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合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材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的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相关关系调查等),如果拒绝合作或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上述禁止,或经核实不符合配售资格,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拒绝配售。
(2)网上认购
网上认购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T日)9:15-11:30、13:00-15:00。
2023年6月12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2023年6月8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发行人必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除外)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购买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开放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网上投资者应当独立表达认购意向,不得总结委托证券公司为其申购新股。
投资者根据其在深圳市场持有的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在线认购金额。2023年6月8日,根据投资者的在线可申购额度(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合并计算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的市值按照其证券账户中包含的股份数量和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网上认购金额,市值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投资者可参与新股认购。每5万元的市值可以购买一个认购单位,不足5万元的部分不计入认购金额。每个认购单位为500股,认购金额应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认购金额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6000股,不得超过按市值计算的认购金额上限。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无效处理认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认购额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认购数量超过认购上限的新股认购委托视为无效委托,自动撤销。
在认购时间内,投资者应按照委托购买股票的方式填写委托书,并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书。申报后,不得撤销订单。
所有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都不得再参与在线认购。如果同时参与离线和在线认购,在线认购部分为无效认购。 (下转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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