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66 简称证券:一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深圳一博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6月5日,深圳市一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电话、电子邮件。会议于2023年6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由董事长唐昌茂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7名董事,实际出席7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一博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自己的资金支付募集项目部分资金,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募集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及其子公司实施募集项目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项目所需资金,以募集资金为基础,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集项目支付方式,提高业务处理效率。该事项不影响筹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筹资方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详见超潮信息网公司的具体内容(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项目部分资金并用募集资金等额替换的公告》(公告号:2023-029)。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银行信用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信贷总额不超过3.5亿元,具体信贷金额以上述银行实际审批金额、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决定,以公司实际业务、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代理人在上述总信用额度内代表公司和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并在信用期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信用期内,信用额度可以回收利用。
详见超潮信息网公司的具体内容(http://www.cninfo.com.cn)新增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披露的公告(公告号:2023-030)。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一博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证券代码:301366 简称证券:一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
深圳一博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6月5日,深圳市一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全体监事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发送。会议于2023年6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3名监事,实际出席3名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一博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自己的资金支付募集项目部分资金,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募集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及其子公司实施募集项目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项目所需资金,以募集资金为基础,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集项目支付方式,提高业务处理效率。该事项不影响筹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筹资方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详见超潮信息网公司的具体内容(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项目部分资金并用募集资金等额替换的公告》(公告号:2023-029)。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银行信用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信贷总额不超过3.5亿元,具体信贷金额以上述银行实际审批金额、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决定,以公司实际业务、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代理人在上述总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和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授信期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信额度可在授信期限内回收利用。
详见超潮信息网公司的具体内容(http://www.cninfo.com.cn)新增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披露的公告(公告号:2023-030)。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一博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6月8日
深圳一博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一博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一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查相关材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项目部分资金,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募集项目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相关信息后,我们认为:公司和子公司实施募集项目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项目所需资金,基于业务实际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集项目支付方式,提高业务处理效率。该事项不影响筹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筹资方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用自己的资金支付募集项目的部分资金,并用募集资金等额替换。
二、《关于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计划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3.5亿元的综合信用,具体信用额度以上述银行实际审批金额、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决定,以公司实际业务、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上述业务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可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融资保障,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本次授信履行了法律程序,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授信申请属于董事会决策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授信事项我们同意。
独立董事:梁荣、周伟豪、胡振超
2023年6月8日
证券代码:301366 简称证券:一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的深圳一博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支付部分募集项目资金,并等额置换募集资金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筹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8月3日发布的《关于同意深圳一博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的批准》(证监会许可证〔2022〕118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2083.33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公司发行的每股发行价为65.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6、145.84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发行信息披露费、发行登记费等发行费用13、524.65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2、621.18万元。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于2022年9月21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资)﹝2022﹞3-97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述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其子公司珠海博科技有限公司与发起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三、利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项目所需资金,并等额置换募集资金的原因及具体流程
(一)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在募集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应根据募集资金专项资金的原则,直接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移所有费用。但在募集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及其子公司部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主要原因如下:
1、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措施,人员工资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支付,如果募集资金账户直接支付人员工资,公司将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工资,不符合银行有关规定的要求。
2、根据国家税务局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税务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通过银行托收支付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费用和各种税费。如果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则操作困难。
3、募集项目对应的部分项目建设费用难以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单独支付,募集项目涉及项目运营费、管理费等小额零星费用,繁琐细碎。如果所有费用直接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可操作性差,便利性低。
因此,为了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及其子公司计划在募集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和相关批准,提前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项目所需资金,然后定期等额置换募集资金,即从募集资金账户转移到公司一般账户,等额置换资金的一部分视为募集项目使用资金。
(二) 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项目所需资金,并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流程
1、根据费用的实际情况,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集项目的支出内容,定期编制募集项目资金替换清单,提交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使用的审批权限批准。
2、财务部门根据授权批准的申请文件,经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批准后,将募集资金支付的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
3、公司建立自有资金等额置换募集资金账户,记录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时间、金额等信息,并定期汇总通知发起人和发起人代表。
4、发起人和发起人代表有权监督公司和实施募集项目的子公司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公司应配合相关事项。
四、影响公司P>
公司及其子公司实施募集项目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项目所需资金,以募集资金为基础,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集项目支付方式,提高业务处理效率。本事项不影响募集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损害股东利益。
五、审议程序的履行
2023年6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实施募集项目的公司和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项目所需资金,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基于业务实际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的安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集项目支付方式,提高业务处理效率。该事项不影响筹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筹资方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项目部分资金,并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其子公司实施募集项目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项目所需资金,以募集资金为基础,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集项目支付方式,提高业务处理效率。本事项不影响募集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损害股东利益。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实,发起人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项目所需的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替换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法案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项目所需的资金,同等更换募集资金,不影响募集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损害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发起人对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项目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集项目资金,并将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验证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一博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证券代码:301366 简称证券:一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深圳一博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6月8日,深圳一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银行信用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计划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3.5万元的综合信用。信用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营运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担保、信用证等。具体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根据公司营运资金的实际需要确定。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代理人在上述总信用额度内代表公司和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并在信用期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信用期内,信用额度可以回收利用。
授信申请属于董事会决策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信用额度,满足公司日常业务的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一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