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3-033
广东聚石化工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6月7日,广东聚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现场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3年6月1日以电子邮件和通讯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9名董事,实际出席9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陈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聚石化工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报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证报告。上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建设银行申请综合信用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本需求,综合考虑公司资本安排,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清远分行申请50600万元,处理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营运资本贷款、供应链融资、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低风险融资等信贷业务。
上述信用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信用额度内,以银行和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经营资金的实际需要确定。信用期限为24个月,信用期限可回收。
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2022年6月7日,公司股份分配完成,公司股份总数由93、3333、334股增加至121、333、334股,公司注册资本由93、33334元增加至121、333、334元。公司董事会要求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www.sse.com.cn)。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工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3-034
广东聚石化工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6月7日,广东聚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3年6月1日以通信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瑞建先生主持。会议应由监事3人,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东聚石化工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报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证报告。上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工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3-037
广东聚石化工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会发行字[2007]500号),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一)实际募集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批准广东聚石化工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的批准》(证监会许可证〔2020〕356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3.334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36.65元,共募集资金85元。516.6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943.7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7万元,572.97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19日到位,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79684.57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月19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2021]第ZE1005号)。
募集资金到达后,已全部存入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发起人和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3年3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使用前次募集资金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变更
1、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同意将原清远实施的募集项目“无卤阻燃剂扩建项目”搬迁至池州,并入募集项目“池州无卤阻燃剂扩建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清远普塞呋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塞呋”)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池州聚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池州聚石”),实施地点由广东清远改为安徽池州。021.71万元增资池州聚石,实施变更主体后的募集项目;同意将募集项目“池州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池州聚石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聚信”),实施地点由安徽省池州改为安徽省安庆市,募集资金8。安庆聚信实收注册资本000.00万元,实施变更主体后的筹资项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上述募集项目变更为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用途无变化。
2、筹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原因说明
(一)《无卤阻燃剂扩建工程》:本项目原计划利用现有场地扩大清远生产基地的无卤阻燃剂生产能力。然而,由于清远城市规划逐步收紧化工项目,为了确保阻燃剂产品的可持续稳定发展,公司将无卤阻燃剂产品的建设集中在其他省份的化工园区。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30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将上述清远项目迁至池州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清远普塞呋磷化工有限公司变更为池州聚石化工有限公司。
(2)《池州聚苯乙烯生产建设工程》:安庆是公司石化项目的重点考虑因素。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拥有完善的石化产业链集群,陆路运输、航空运输交通便利。项目用地毗邻中国石化安庆分公司,可提供聚苯乙烯生产所需的大部分原材料。然而,由于当地的土地指标,公司的石化项目选择了与安庆相邻的池州。今年9月,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获得了新的土地指标。出于长期战略规划和发展的考虑,公司决定改变原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安庆石化生产基地对外投资议案》同意将“池州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改为安庆实施,项目名称改为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主体由池州聚石化工有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初步投资和置换
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按计划达到预期收益,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提前将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截至2021年3月5日,公司自筹资金投资募集项目实际总投资79、487、826.86元,自筹资金投资发行费8、579、612.28元。2021年3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替换募集资金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替换募集资金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发起人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发布了《广东聚石化工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验证报告》(新会计师报告[2021]ZE10022号)
(4)暂时补充闲置募集资金的营运资金
2021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用于临时补充营运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2022年8月8日,公司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营运资金的募集资金返还募集资金账户。
2022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1.80亿元(含本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营运资金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
2021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资本保全承诺好的投资产品,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含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在上述限额内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金融产品,累计投资12.1万元,累计投资收入36.70万元,期末金融产品全部到期。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如下:
■
(6)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或返还银行贷款
2021年2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发起人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已于2021年首次通过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8000.00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普通账户
(7)在建项目和新项目(包括资产收购等)超额募集资金。)
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池州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对外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利用超募资金投资池州聚苯乙烯生产建设和无卤阻燃剂扩建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池州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万元,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投资000.00万元。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同意将“池州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从池州聚石化工有限公司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聚信”)。实施地点由安徽省池州改为安徽省安庆市,募集资金8万元用于实收安庆聚信注册资本,实施变更主体后的募集项目。
(8)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公司定期报告的比较
上述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及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
披露的相关内容没有差异。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对比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单独计算效益的说明
公司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营运资金”、“R&D中心建设项目”和“永久补充营运资金超额募集资金”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不能单独计算效益。
四、前次发行涉及资产认购股份相关资产的运作
公司前次募集的资金中没有股份认购资产。
五、前次募集资金余额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3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36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22次会议和2022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鉴于公司募集项目“年产40,000吨改性塑料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基本投资,建筑设备已达到可用状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完成上述两个募集项目,永久补充营运资金180元、644元、949.12元,注销上述两个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工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5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聚石化工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3-035
广东聚石化工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召开
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6月26日,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 股东大会采用的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及次次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的投票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2023年6月26日召开日期 14点30分
广东聚石化工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雄兴工业城B6
(五)网上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自2023年6月26日起,网上投票的起止时间:
至2023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天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大会当天9日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15-15:00。
(6)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融资融券、转让融资、约定回购业务账户和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融资业务、约定回购业务相关账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投票,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第1号 一 执行规范操作等有关规定。
(七)涉及股东投票权的公开征集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投票股东的类型
■
1、说明每个提案披露的时间和媒体披露的时间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布(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和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提案:提案1
4、无关联股东回避投票的议案:
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5、参与优先股股东表决的议案:无表决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在线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投资者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时,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请参阅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的具体操作说明。
(2)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只有在表决完所有议案后才能提交。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见下表),并可委托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出席会议和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式
(一)登记方式
拟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当持有下列文件登记:
1、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凭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由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表出具(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凭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如有)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如有)登记。
3、所有上述登记材料均应提供一份副本。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直接到公司登记,也可以通过信件登记,必须注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件、联系电话,并附上述第1或2款所列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应携带原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必须在2023年6月21日下午17日登记:00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地点
注册时间:2023年6月21日(上午9日):00-12:00,下午14:00-17:00)
注册地点:广东聚石化工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雄兴工业城B6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应自行承担交通和住宿费。
(2)与会股东应提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议现场办理登录手续。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梅晶
联系电话:0763-3125887
联系地址:广东聚石化工有限公司,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雄兴工业城B6
传真:86-763-3125901
邮政编码:511540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工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聚石化工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贵公司2023年6月26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或本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有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客户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客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选择“反对”或“弃权”意向中的一个并打√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3-036
广东聚石化工有限公司
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2023年6月7日,广东聚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公司章程〉提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变化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2022年6月7日,公司股份分配完成,公司股份总数从93333334股增加到12133333334股,公司注册资本从933333334元增加到121333334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拟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要求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工商变更登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批准信息为准。
本次修订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工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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