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149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关注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和回复。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申请延期至2023年2月22日前完成关注函回复并及时对外披露。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截至本公告日,由于关注函涉及的相关事项尚需作进一步补充、核实和完善,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再次申请延期回复,预计不晚于2023年2月27日前完成关注函回复事项并及时披露公告。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进一步推进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尽快完成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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