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
福建省华泰发展趋势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泰发展趋势”、“外国投资者”或“企业”)依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44号〕)(下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73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号)(下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下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下称“《投资者管理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指数发〔2018〕40号)(下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指数发〔2018〕41号)(下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网络交易网站(IPO网下询价认购)(下称“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开展,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买卖平台网址为:https://iitp.uap.sse.com.cn/otcipo/,请网下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上发行根据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请投资人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本次发行发行步骤、在网上网下申购、交款及发售中断等各个环节烦请投资人密切关注:
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广发证券”或“承销商(主承销商)”)依据初步询价结论,充分考虑外国投资者股票基本面、所在领域、同业竞争上市公司估值水准、市场状况、募资需求及包销风险性等多种因素,共同商定本次发行价格是37.25元/股,网下发行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价钱37.25元/股相对应的股票市盈率为:
(1)27.47倍(每股净资产依照经会计事务所审计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左右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纯利润除于本次发行前总市值测算);
(2)30.52倍(每股净资产依照经会计事务所审计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左右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纯利润除于本次发行后总市值测算);
(3)20.69倍(每股净资产依照经会计事务所审计202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左右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纯利润除于本次发行前总市值测算);
(4)22.99倍(每股净资产依照经会计事务所审计202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左右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纯利润除于本次发行后总市值测算)。
依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外国投资者行业类别为“海上交通运输业(G55)”。截止到2023年2月21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公布的该领域近期一个月均匀静态市盈率为6.38倍。
因为本次发行价钱相对应的2022年摊低后市净率高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公布的领域近期一个月均匀静态市盈率,出现将来外国投资者估值水平向领域平均市盈率重归,股票下跌给港股投资人产生亏损的风险性。依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中国证监会公示〔2014〕4号)等有关规定,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将于网上摇号前三周本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持续公布经营风险尤其公示,公示的时长分别是2023年2月23日、2023年3月2日和2023年3月9日,后续发行日程安排可能递延,报请投资者关注。
原定于2023年2月24日所进行的在网上、网下申购将递延到2023年3月17日,并递延发表《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下称“《发行公告》”)。原定于2023年2月23日举办的网上路演递延到2023年3月16日。变更后的时刻表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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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T日为本次发行认购日;
(2)若因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系统异常或者非可控性造成投资人不能正常使用其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开展网下申购工作中,请投资人及时与承销商(主承销商)联络;
(3)以上日期为交易时间,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危害发售,外国投资者及承销商(主承销商)将及时公示,改动发售日程表;
(4)本次发行标价相匹配股票市盈率高过同业竞争上市企业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在网上摇号前三周内接连公布经营风险尤其公示,每周至少公布一次,本次发行认购日将延期三周。
重要提醒
1、华泰发展趋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得超过41,276,01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下称“本次发行”)申请已获得证监会证监批准〔2023〕304号文审批。本次发行的承销商(主承销商)为广发证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华泰发展趋势”,扩位证券简称为“华泰发展趋势”,股票号为“603162”,该编码与此同时用以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摇号称之为“华泰认购”,认购编码为“732162”。
依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外国投资者行业类别为“海上交通运输业(G55)”。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早已发布领域平均市盈率,请投资人管理决策时参照。
2、本次发行选用线下向对符合条件的投资人询价采购配股(下称“网下发行”)和线上向拥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权与非限购存托总市值的社会里公众投资者标价发售(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将采取线下初步询价立即明确发行价,线下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发行新股与承销商(主承销商)共同商定本次发行股权数量为41,276,015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是10.00%,均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置老股转让。本次发行后外国投资者总市值为412,760,150股。
回拨机制运行前,线下原始发行数量为28,894,015股,约为本次发行总数的70.00%;在网上原始发行数量为12,382,000股,约为本次发行总数的30.00%。线下最后发行数量及在网上最后发行数量将依据回拔情况确定。本次发行的个股无商品流通限定及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根据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开展,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买卖平台网址为:https://iitp.uap.sse.com.cn/otcipo/,请参加网下申购的投资人以及管理的配售对象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此次网上发行根据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选用按股票市值认购形式进行,参加网上摇号的投资人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发行新股与承销商(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仔细阅读本公告及2023年2月17日发表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里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下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及其于2023年2月23日、2023年3月2日和2023年3月9日发表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参照于2023年2月23日公布在上交所网站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中已经在2023年2月21日进行。本次发行价格是37.25元/股,此价钱相对应的股票市盈率为:
(1)27.47倍(每股净资产依照经会计事务所审计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左右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纯利润除于本次发行前总市值测算);
(2)30.52倍(每股净资产依照经会计事务所审计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左右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纯利润除于本次发行后总市值测算);
(3)20.69倍(每股净资产依照经会计事务所审计202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左右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纯利润除于本次发行前总市值测算);
(4)22.99倍(每股净资产依照经会计事务所审计202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左右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纯利润除于本次发行后总市值测算)。
若本次发行取得成功,预估外国投资者募资总额为153,753.16万余元,扣减发行费约10,959.96万余元(没有企业增值税)后,预估募资净收益为142,793.20万余元,不得超过招股书中公布的外国投资者此次募投项目拟运用此次募资投资总额142,793.20万余元。
4、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线下或是在网上一种方式开展认购。
(1)网下申购
网下申购期为2023年3月17日(T日)的9:30-15:00。在初步询价期内递交合理报价的投资人即可且需要参加网下申购,递交合理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册见“附注:配售对象基本询价报价状况”。未提交合理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可参加此次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人不用缴纳认购资产,其认购价格是确立的发行价,申购数量须提供初步询价中申报入选申购量。凡参加基本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不论是否为“合理价格”均不得再参加此次网上摇号,若与此同时参加线下和网上摇号,网上摇号部分是失效认购。
配售对象在认购及持仓等多个方面必须遵守最新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并自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加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承销商(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开展配股或视为无效认购。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有关信息(包含配售对象全名、股票账户名字(上海市)、股票账户号(上海市)与银行收付款账号等)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信息为标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写与备案登记不一致而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傲。
承销商(主承销商)将于配股时对合理价格投资人与管理的配售对象存不存在严令禁止情况进行进一步审查,投资人应按照承销商(主承销商)的需求进行一定的相互配合(包含但是不限于给予企业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分配控股股东采访、属实提供一些普通合伙人社会关系名册、相互配合其他关联性调研等),如回绝相互配合或者其提交的材料不能清除其存在以上严令禁止情况的,承销商(主承销商)将去除不予以配股。
(2)网上摇号
2023年3月17日(T日)前在我国清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且在2023年3月1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内(含T-2日)每日拥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权与非限购存托一定总市值的投资人都可根据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认购此次网上发行的个股。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权与非限购存托总市值不计入测算。网站投资人理应独立表述认购意愿,不能交由证劵公司代其完成股票申购。
股票融资顾客信用证券账户的股票市值分类汇总至该投资人所持有的总市值中,证劵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分类账户的总市值分类汇总至该证劵公司所持有的总市值中。
(3)申购交款
2023年3月21日(T+2日)当天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依据《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下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的获配总数乘于确立的发行价,向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的交纳新股认购资产。
在网上投资人打新股摇号中签后,应当依据2023年3月21日(T+2日)公示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执行交款责任。在网上投资人交款时,必须遵守投资人所属证劵公司有关规定。2023年3月21日(T+2日)日终,新股的投资人应确保其资金帐户有足量的新股认购资产,欠缺一部分视作放弃认购,所产生的不良影响以及相关法律依据,由投资人自己承担。
线下和线上投资人放弃认购一部分的股权由承销商(主承销商)承销。在出现线下和线上投资人交款申购的股权总数总计不够此次发行数量70%时,外国投资者及承销商(主承销商)将中断此次新股上市,并针对中断发售的原因及后面分配开展信息公开。
线下获配投资人未能及时全额交纳申购款,将被称作毁约并需承担合同违约责任,承销商(主承销商)将毁约状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办理备案。线上投资人持续12个月内累积发生3次中签但并未全额交纳申购资产情况的,要被纳入限定认购名册,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请其放弃认购的之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隔日)内不得参加在网上新股上市、存托、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企业债券申购。
5、配售对象应严格执行行业管理规定,申购金额不能超过对应的总资产或资金规模。
6、本次发行在网上网下申购于2023年3月17日(T日)15:00与此同时截至。认购完成后,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将依据整体认购状况于2023年3月17日(T日)决定是否运行回拨机制,对线下、网上发行规模进行控制,并且在2023年3月20日(T+1日)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下称“《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回拨机制的计划方案请参阅本公告里的“一、(七)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7、此次在网上、网下发行的个股无商品流通限定及锁定安排,自此次发行新股在上交所上市买卖生效日就可以商品流通。
8、本次发行可能发生的中断情况详细“六、中断发售状况”。
9、本公告只对新股发行事项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价值分析。投资人欲了解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请认真阅读2023年2月17日发表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里的《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书全篇及备查簿文档可以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看。
10、此次发行新股的上市事项将再行公示。相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立即公示,欢迎投资人注意。
释 义
除非是还有另外表明,以下通称在声明中具备如下所示含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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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的相关情况
(一)个股类型
本次发行的个股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rmb1.00元。
(二)包销方法
承销商(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三)拟上市地址
上海交易所。
(四)发行规模和发售构造
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共同商定此次A股发行数量为41,276,015股。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上市,没有进行老股转让。回拨机制运行前,网下发行数量为28,894,015股,约为本次发行数量70.00%;网上发行数量为12,382,000股,约为本次发行数量30.00%。
(五)发行方式和时间
此次网下发行由承销商(主承销商)承担实施,配售对象通过网络交易网站开展认购;网上发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卖系统运维,投资人以发行价37.25元/股申购。
网下发行认购时长:2023年3月17日(T日)9:30-15:00;
网上发行认购时长:2023年3月17日(T日)9:30-11:30,13:00-15:00。
(六)增发新股募资出资额
依据37.25元/股的发行价和41,276,015股的新股上市总数测算,预估募资总额为153,753.16万余元,扣减发行费约10,959.96万余元(没有企业增值税)后,预估募资净收益为142,793.20万余元。外国投资者募资的应用规划等相关情况于2023年2月17日在《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展开了公布。
(七)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线下、网上摇号于2023年3月17日(T日)15:00与此同时截至。认购完成后,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将依据整体认购状况再决定是否运行回拨机制,对线下、网上发行规模进行控制。回拨机制的运行将依据网上发行基本认购倍数给予明确。
网上发行基本认购倍数=在网上合理申购数量/回拔前网上发行总数。
相关回拨机制的日程安排如下所示:
1、网下投资者合理认购总产量小于线下原始发行数量的,不可将线下原始发行数量向在网上回拔,将中断发售。
2、在网上投资人合理认购倍率超出50倍、小于100倍(含)的,应该从线下向在网上回拔,回拔比例是此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0%;在网上投资人合理认购倍率超出100倍、小于150倍(含)的,回拔比例是此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40%;在网上投资人合理认购倍率超出150倍,回拔后网下发行占比不得超过此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0%。
3、在网上投资人申购数量不够在网上原始发行数量的,可回拔款网下投资者。
当发生回拔的情况之下,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将于2023年3月20日(T+1日)发布的《网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有关回拔事项。承销商(主承销商)将按照回拔后线下具体发行数量根据配股标准开展配股,按回拔后在网上具体发行数量明确最后的网上中签率。
(八)锁定期分配
此次在网上、网下发行的个股无商品流通限定及锁定安排。
(九)本次发行的主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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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T日为本次发行认购日;
(2)若因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系统异常或者非可控性造成投资人不能正常使用其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开展网下申购工作中,请投资人及时与承销商(主承销商)联络;
(3)以上日期为交易时间,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危害发售,外国投资者及承销商(主承销商)将及时公示,改动发售日程表;
(4)本次发行标价相匹配股票市盈率高过同业竞争上市企业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在网上摇号前三周内接连公布经营风险尤其公示,每周至少公布一次,本次发行认购日将延期三周。
二、本次发行的询价采购及标价状况
(一)网下投资者价格状况
2023年2月21日为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日。截止到2023年2月21日在下午15:00,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共收到2,47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2,672个配售对象的基本询价报价信息内容,价格区段为0.01元/股-38.25元/股,拟申购数量总数为1,895,950亿港元。配售对象的实际价格状况请见本公告“附注:配售对象基本询价报价状况”。
(二)去除失效价格状况
经承销商(主承销商)审查,有2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5个配售对象未按照《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的需求递交有关资质审查文档;4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07个配售对象归属于严禁配股范畴。以上67家(当中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中既存有未按照《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的需求递交有关资质审查文档,又存有归属于严禁配股区域范围状况)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42个配售对象的报价已被确定为失效价格给予去除,实际请见“附注:配售对象基本询价报价状况”里被标明为“失效价格1”和“失效价格2”的那一部分。
去除之上失效价格后,其他2,44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2,530个配售对象所有合乎《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所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前提条件,价格区段为0.01元/股-38.25元/股,拟申购数量总数为1,874,660亿港元。以上投资人以及管理的配售对象归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化的私募基金都已按相关规定实现了登记和办理备案。
合乎《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所规定的12,530个配售对象价格信息统计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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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价的确认环节
1、去除最大价格一部分状况
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依据去除失效价格后询价采购结论,对每一个配售对象的报价依照申报价格从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从小到大、同一认购价钱同一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日期(申报日期借助互联网交易网站纪录为标准)由后至先、同一认购价钱同一申购数量同一申报日期的报价依照业务流程管理系统平台一键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排序,去除拟认购总产量中价格最大一部分的总数,去除的拟申购量不少于网下投资者拟认购总数的10%。当最大申报价格与确立的发行价相同的情况下,对于该价钱里的申请可不会再去除,去除占比可低过10%。去除一部分不得参加网下申购。
经外国投资者和承销商(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价格高过37.25元/股(没有37.25元/股)的初步询价申请给予去除,针对申报价格为37.25元/股的配售对象价格不去做去除。
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6个配售对象的报价被去除,相匹配去除的拟认购总产量为3,900亿港元,占此次初步询价申请总产量(去除失效价格后)的0.21%。实际请见“附注:配售对象基本询价报价状况”里被标明为“高价位去除”的那一部分。
去除最大价格一部分后,网下投资者价格信息统计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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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价的明确
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依据初步询价状况,在去除拟认购总产量中价格最大的那一部分后,并充分考虑所在领域、市场状况、募资要求等多种因素,明确本次发行的发行价为人民币37.25元/股。
本次发行价钱相对应的股票市盈率为:
(1)27.47倍(每股净资产依照经会计事务所审计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左右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纯利润除于本次发行前总市值测算);
(2)30.52倍(每股净资产依照经会计事务所审计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左右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纯利润除于本次发行后总市值测算);
(3)20.69倍(每股净资产依照经会计事务所审计202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左右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纯利润除于本次发行前总市值测算);
(4)22.99倍(每股净资产依照经会计事务所审计202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左右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纯利润除于本次发行后总市值测算)。
3、与行业市盈率和相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准较为
依据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外国投资者行业类别为“海上交通运输业(G55)”。截止到2023年2月21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公布的该领域近期一个月均值静态市盈率为6.38倍。
主营与外国投资者相仿的上市公司股票市盈率水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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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Wind新闻资讯,数据信息截止到2023年2月21日。
注1:可比公司按照招股说明书选择;
注2:可比公司2021年每股净资产按照其年度报告公示的扣减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纯利润测算;
注3:之上数学计算若有差别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导致;
注4:截止到2023年2月21日,之上可比公司都未公布2022年年度报告,因而无2022年股票市盈率数据信息。
本次发行价钱37.25元/股相匹配外国投资者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左右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纯利润摊低后股票市盈率为22.99倍,高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公布的领域近期一个月均值静态市盈率,小于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但仍然存在将来外国投资者股票下跌为投资者产生亏损的风险性。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报请投资者关注经营风险,谨慎判断发售市场定价合理化,客观作出决策。
(四)明确合理价格配售对象
依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明确合理价格配售对象的形式,有80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42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小于37.25元/股,乃为失效价格,具体的名册详细“附注:配售对象基本询价报价状况”里被标明为“小于股价”的配售对象。在去除拟认购总产量中价格最大的那一部分后,申报价格为37.25元/股的2,36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2,362个配售对象为本次发行的高效价格配售对象,合理拟申购数量总计1,849,580亿港元。合理价格配售对象名册、认购价格和合理申购数量请参阅本公告附注。
承销商(主承销商)将于配股时对合理价格投资人与管理的配售对象存不存在严令禁止情况进行进一步审查,投资人应按照承销商(主承销商)的需求进行一定的相互配合(包含但是不限于给予企业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分配控股股东采访、属实提供一些普通合伙人社会关系名册、相互配合其他关联性调研等),如回绝相互配合或者其提交的材料不能清除其存在以上严令禁止情况的,承销商(主承销商)将回绝向开展配股。
三、网下发行
(一)网下申购参加目标
经外国投资者和承销商(主承销商)确定,可参加此次网下申购的高效价格配售对象为12,362个,其相对应的合理拟认购总产量为1,849,580亿港元。参加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以通过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买卖平台查询其价格是不是为全面价格及合理拟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步骤
在初步询价期内递交合理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务必参加网下申购。
1、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期为2023年3月17日(T日)的9:30-15:00。在参加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务必在网络交易网站向其管理方法的高效价格配售对象上传认购纪录。认购价格是本次发行价钱37.25元/股,申购数量向其合理价格相对应的合理拟申购数量。根据该网站之外方法认购视为无效。
2、网下投资者向其管理方法参与其中认购的所有合理价格配售对象上传认购纪录后,理应一次性全都递交。网下申购期内,网下投资者能够数次递交认购纪录,而以最后一次递交的所有认购纪录为标准。
3、配售对象只有因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股票账户与银行收付款账号参加此次网下申购。
4、配售对象名字、股票账户名字(上海市)、股票账户号(上海市)及其金融机构收付款账号务必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信息内容一致,不然为失效认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写与备案登记不一致而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己承担。
5、合理价格投资人应按照最新法律法规及本公告的相关规定开展网下申购,并自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在网下申购环节,网下投资者不用缴纳认购资产,基本获配之后在2023年3月21日(T+2日)交纳申购款。
7、针对提供有效价格但不通过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参加认购的、或具体申购数量低于合理拟申购数量的,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将视也意思毁约且给予公布,并把毁约状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办理备案。
(三)网下配售
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将依据2023年2月17日公布的《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确立的配股标准,将网下发行股票配售给提供有效认购的配售对象。
2023年3月21日(T+2日),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将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发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基本内容本次发行得到配股的高效价格配售对象名册、每一个获配投资人的报价、获配股票数及其初步询价期内提供有效价格但并未参加认购或具体申购数量低于拟申购数量的投资人信息内容(若有)。之上公示一经发刊,即视作已经向参加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送到获配通告。
(四)网下申购账款的缴纳
1、2023年3月21日(T+2日)16:00前,得到基本配股资质的网下投资者应依据发行价及与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权总数,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银行帐户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资金全额划付申购资产,申购资产应当于2023年3月21日(T+2日)16:00前到账。请股民留意资产在途时间。
2、申购账款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交申购账款=发行价×基本获配总数。
3、申购账款的缴纳及帐户规定
网下投资者应当依据下列标准开展资产划付,不符合有关要求就会造成配售对象获配新股上市失效。
(1)网下投资者划到申购资金银行帐户应当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银行帐户一致。
(2)申购账款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清算银行办理的网下发行资金,每一个配售对象只能选其中之一开展划账。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个清算银行办理的网下发行资金信息和各清算金融机构联系电话详细中国结算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服务保障—业务流程材料—银行信息表”栏目中“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资金情况表”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清算金融机构网下发行资金一览表”,在其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清算金融机构网下发行资金一览表”里的有关帐户仅适用于QFII清算银行托管的QFII划付有关资产。
(3)为确保账款立即到帐、提升划账高效率,提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金融机构收付款账号同一银行线下申购资产资金划账。划账时要在电汇凭证备注名称中标明配售对象股票账户号及本次发行股票号603162,如不标明或备注信息不正确可能导致划账不成功、申购失效。比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B123456789,则需在附表里填好:“B123456789603162”,证券账号和股票号正中间不必加空格符什么的一切标记,以免造成电子器件划账。网下投资者好似日获配多个新股上市,请尽快按每一只新股上市各自交款。同一天获配多个新股上市的现象,如只汇一笔合计额度,合拼交款就会造成进账不成功,所产生的后果由投资人自己承担。账款划到后请尽快登录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买卖平台查询资产到帐状况。
4、承销商(主承销商)依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所提供的具体划拨资金合理配售对象名册确定最后合理申购。得到基本配股的网下投资者未能及时全额交纳申购款,发行新股与承销商(主承销商)将视也意思毁约,将在2023年3月23日(T+4日)在《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下称“《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公布,并把毁约状况报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办理备案。
对未能2023年3月21日(T+2日)16:00前全额交纳申购资金配售对象,其未到位资金相对应的获配股权由承销商(主承销商)承销,线下和线上投资人交款申购的股权总数总计不够此次发行数量70%时,将中断发售。
5、若得到配股的配售对象交纳的申购款额度超过得到配股总数相对应的申购款额度,2023年3月23日(T+4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依据承销商(主承销商)所提供的网下配售结论数据信息向配售对象退回退返申购款,退返申购款额度=配售对象合理缴纳的申购款额度-配售对象应交纳申购款额度。
6、网下投资者交纳的所有申购账款在冻洁期内造成的所有贷款利息归证劵投资者保护基金全部。
(五)网下发行其他事宜
1、北京市浩岳驰恒法律事务所将会对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全过程、配股个人行为、参加配股的投资人资质证书标准以及与投资者和承销商(主承销商)的关联性、资金划拨等事项进行印证,并提交重点法律意见书。
2、承销商(主承销商)特别提示:若投资人的占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做到外国投资者总股本的5%之上(含5%),需自主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发行中,已参加网下发行的配售对象以及关联账户不得通过网络打新股。
4、毁约解决:合理价格网下投资者未参加认购或是得到基本配股的网下投资者未能及时全额交纳申购款,将被称作毁约并要担责任,承销商(主承销商)将毁约状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办理备案。
四、网上发行
(一)认购时长
此次网上摇号期为2023年3月17日(T日)9:30-11:30、13:00-15:00。网站投资人理应独立表述认购意愿,不能交由证劵公司代其完成股票申购。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拒因素危害本次发行,则按照认购当天通告申请办理。
(二)认购价钱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为37.25元/股。网上摇号投资人须按照本次发行价钱开展认购。
(三)认购通称和编码
认购称之为“华泰认购”;认购编码为“732162”。
(四)在网上投资人认购资质
2023年3月17日(T日)前在我国清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且在2023年3月1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内(含T-2日)每日拥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权与非限购存托总市值1万余元(含)以上投资人即可根据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认购此次网上发行的个股(中国法律、政策法规禁止者以外)。投资人有关证劵银行开户时长不够20个交易日内的,按20个交易日内测算每日拥有总市值。股民拥有好几个股票账户的,众多股票账户的股票市值分类汇总。确定好几个股票账户为同一投资人所持有的标准为股票账户注册资料里的“帐户持有者名字”、“合理身份证明材料号”均同样。股票账户注册资料以2023年3月15日(T-2日)日终为标准。投资人有关股票账户拥有总市值按照其股票账户中列入市值计算范畴的股权数量与相对应收盘价格的相乘测算。依据投资人所持有的总市值确认其在网上可新股申购额度,拥有总市值1多万元(含1万)的投资人才可以参加股票申购,每1万总市值可认购一个认购企业,不够1万余元的那一部分不纳入新股申购额度。每一个认购单位是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者其整数,但最大不能超过其按市值计算可认购限制,与此同时不能超过在网上原始发售股票数的千分之一,即12,000股。
股票融资顾客信用证券账户的股票市值分类汇总至该投资人所持有的总市值中,证劵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分类账户的总市值分类汇总至该证劵公司所持有的总市值中。证劵公司顾客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及其年金帐户,股票账户注册资料中“帐户持有者名字”同样且“合理身份证明材料号”同样的,按账户独立测算总市值并参加认购。不过关、休眠状态、销户股票账户不计算总市值。非限售A股股权与非限购存托产生法院冻结、质押贷款,及其存有上市公司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持仓限制,不受影响股票账户内持股总市值计算。
(五)网上发行方法
此次网上发行根据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回拨机制运行前,在网上原始发行数量为12,382,000股。承销商(主承销商)在规定期限内(2023年3月17日(T日)9:30至11:30,13:00至15:00)将12,382,000股“华泰发展趋势”个股键入在上海交易所特定的专用股票账户,做为这只股票唯一“卖家”。
(六)认购标准
1、投资人只能选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开展认购。全部参加此次网下询价、认购、配股的投资人均不得再进行网上摇号。若投资人与此同时参加线下和网上摇号,网上摇号部分是失效认购。
2、每一认购单位是1,000股,单一股票账户委托申购数量不能低于1,000股,超出1,000股的一定要1,000股的整数,但不能超过其拥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和非限购存托总市值相对应的在网上可新股申购额度,与此同时不能超过在网上原始发售股票数的千分之一,即不能超过12,000股。对申购量超出承销商(主承销商)确立的认购限制12,000股的股票申购,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软件将视为无效给予全自动撤消,不予以确定;对申购量超出按市值计算的网站可新股申购额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会对超出一部分作失效解决。
3、股民参加在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必须使用一个股票账户。同一股民应用好几个股票账户参加同一只申购新股的,及其投资人应用同一股票账户数次参加同一只申购新股的,以这个投资人的第一笔认购为全面认购,其他认购均是失效认购。
(七)网上摇号程序流程
1、开户备案
参加此次网上发行的投资人须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市值计算
参加此次网上发行的投资人需于2023年3月1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内(含T-2日)拥有上海市场总市值日均值1多万元(含1万)。市值计算规范实际请参阅《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设立资金帐户
参加此次网上发行的投资人,需在网上摇号日2023年3月17日(T日)前在和上海交易所连接网络的股票交易营业网点设立资金帐户。
4、认购办理手续
认购办理手续和在二级市场买进上交所上市个股的方法同样,在网上投资人依据其持有的总市值数据在认购期限内(T日9:30-11:30、13:00-15:00)根据上海交易所连接网络各证劵公司开展认购授权委托。
(1)股民当众授权委托时,填报好认购委托书的各种具体内容,持身份证、个股账户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连接网络各股票交易营业网点申请办理授权委托办理手续。银行柜台经办人审查投资人交货的各种有效证件,核查确认无误就可以接受委托。
(2)投资人根据电话委托或其它全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照各股票交易营业网点规定申请办理授权委托办理手续。
(3)投资人的认购授权委托一经接纳,不可撒单。
(八)投资人申购股票数的确认方式
在网上投资人申购股票数的明确方法为:
1、如在网上合理申购数量小于等于此次最后网上发行总数(回拔后),也无需开展摇号申请摇签,所有的新股配号全是中签号码,投资人按照其合理申购量申购个股;
2、如在网上合理申购数量超过此次最后网上发行总数(回拔后),则按照每1,000股定为一个申购配号,次序取号,再通过摇号申请摇签明确合理认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申购1,000股。
中标率=(最后网上发行总数÷在网上合理认购总产量)×100%。
(九)新股配号与摇签
若在网上合理认购总产量超过此次最后网上发行总数,则采用摇号申请摇签明确中签号码的形式进行配股。
1、申购配号确定
2023年3月17日(T日),上海交易所依据投资人股票申购状况确定合理认购总产量,按每1,000股配一个认购号,对每一个合理认购按照时间顺序持续新股配号,新股配号无间断,一直到最后一笔认购,并把新股配号结论传入各股票交易营业网点。
2023年3月20日(T+1日),给投资者发布新股配号结论。申购者需到原授权委托认购买卖交易营业网点处确定申购配号。
2、发布中标率
2023年3月20日(T+1日),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将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发表的《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发布网上发行中标率。
3、摇号申请摇签、发布中签结果
2023年3月20日(T+1日)早上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外国投资者和承销商(主承销商)组织摇号申请摇签,确定摇号中签结论,并且于当天根据卫星网络将摇签结论发送给各股票交易营业网点。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2023年3月21日(T+2日)将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发表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发布中签结果。
4、明确申购股票数
投资人依据中签号码,明确申购股票数,每一中签号码只有申购1,000股。
(十)新股投资人交款
投资人打新股摇号中签后,应当依据2023年3月21日(T+2日)公示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执行交款责任,在网上投资人交款时,必须遵守投资人所属证劵公司有关规定。2023年3月21日(T+2日)日终,新股的投资人应确保其资金帐户有足量的新股认购资产,欠缺一部分视作放弃认购,所产生的不良影响以及相关法律依据,由投资人自己承担。
线上投资人持续12个月总计发生3次中签但并未全额交款的情况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请其放弃认购的之日起6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隔日)内不得参加新股上市、存托、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摇号。放弃认购次数依照投资人具体舍弃认购新股、存托、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次数分类汇总。
(十一)放弃认购个股的处理方式
对因在网上投资人资金短缺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现象,结算参与人(包含证劵公司及基金托管人等)理应用心核实,并且在2023年3月22日(T+3日)15:00前事先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然后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发放给承销商(主承销商)。放弃认购的股票数按实际不够资产为标准,最小的单位为1股。投资人放弃认购的个股由承销商(主承销商)承销。
(十二)发售地址
全国各地与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连接网络各股票交易营业网点。
五、投资人放弃认购一部分股权解决
线下和线上投资人交款申购完成后,承销商(主承销商)将按照实际交款状况确定线下和线上具体发行股份总数。线下和线上投资人放弃认购一部分的股权由承销商(主承销商)承销。线下和线上投资人交款申购的股权总数总计不够此次发行数量70%时,将中断发售。
线下、在网上投资人获配未交款额度及其承销商(主承销商)的承销占比等详细情况请见2023年3月23日(T+4日)发表的《发行结果公告》。
六、中断发售状况
在出现以下情形时,外国投资者及承销商(主承销商)将商议采用中断发售对策:
1、网下申购后,合理报价的配售对象具体认购总产量不够线下原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摇号不够,认购不够一部分向线下回拔后,网下投资者无法全额认购的;
3、线下和线上投资人交款申购的股权总数总计不够此次发行数量70%;
4、投资者在发售过程中发生重要会议后事宜危害本次发行的;
5、证监会对本次发行包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觉涉嫌违规违反规定或是存有出现异常情况的。
产生上述所说情况时,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将商议采用中断发售对策,并针对中断发售的原因及后面分配开展信息公开。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径向证监会办理备案,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可适时重启发售分配等事项。
七、余股承销
线下、在网上投资人申购数量不足此次发行数量由承销商(主承销商)承担承销。
线下、在网上投资人交款申购的股权数量不足此次发行数量70%时,外国投资者及承销商(主承销商)将中断发售。线下、在网上投资人交款申购的股权数量超过此次发行数量70%(含70%),但没有达到此次发行总数时,交款不够由承销商(主承销商)承销。
产生余股承销状况时,2023年3月23日(T+4日),承销商(主承销商)将余股承销资产与线下、网上发行募资扣减承销保荐费后一起划给外国投资者,外国投资者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递交股份登记申请办理,将承销股份登记至承销商(主承销商)特定股票账户。
八、发行费
此次网下发行不往配售对象扣除提成、过户费用和合同印花税费等费用。投资人网上定价发行免收提成和合同印花税费等费用。
九、外国投资者及承销商(主承销商)
(一)外国投资者:福建省华泰发展趋势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曾而斌
公司注册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接待经营核心3号院17层1705-2室
手机联系人:刘国勇
联系方式:0591-88086357
(二)承销商(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张佑君
公司注册地址:广东深圳市福田区核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手机联系人:个股资本市场部
联系方式:010-6083 3699或010-6083 8991
电子邮件:project_htfzecm@citics.com
外国投资者:福建省华泰发展趋势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商(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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