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销商(主承销商):■
特别提醒
宁波市一彬电子器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外国投资者”、“一彬高新科技”或“企业”)初次公开发行新股不得超过3,093.3400亿港元人民币普通股A股(下称“本次发行”)申请已获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批准[2023]242号文审批。本次发行的承销商(主承销商)为民生工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证劵”或“承销商(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一彬高新科技”,股票号为“001278”。
本次发行选用线下向对符合条件的投资人询价采购配股(下称“网下发行”)和线上向拥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权总市值的社会里公众投资者标价发售(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此次股票发行价格为17.00元/股,发行数量为3,093.3400亿港元。回拨机制运行前,线下原始发行数量为1,856.0400亿港元,占本次发行总数的60%;在网上原始发行数量为1,237.3000亿港元,占本次发行总数的40%。依据《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下称“《发行公告》”)发布的回拨机制,因为在网上基本合理认购倍率为8,094.41595倍,高过150倍,外国投资者和主承销商确定运行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50%由线下回拔至在网上。回拔后,线下最后发行数量为309.2900亿港元,占本次发行总数的10%;在网上最后发行数量为2,784.0500亿港元,占本次发行总产量90%。回拨机制启动时,网上发行最后中标率为0.0277981888%。
烦请投资人密切关注本次发行步骤、网上网下交款、弃购股权解决、发售中断等多个方面的有关规定,并且于2023年2月23日(T+2日)立即执行交款责任:
1、网下投资者应依据《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下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的基本配股过程和结果《发行公告》的申购资产缴纳规定,于2023年2月23日(T+2日)16:00前,按最终决定的发行价与获配总数,按时全额交纳新股认购资产。如同一配售对象同一天获配多个新股上市,尽量对每一只新股上市各自全额交款,并依据标准填好备注名称。如配售对象单支新股上市资金短缺,可能导致该配售对象当天所有获配新股上市失效,所产生的后果由投资人自己承担。
在网上投资人认购中新股后,应依据《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的摇号中签过程和结果《发行公告》的申购资产缴纳要求履行资产交割责任,保证其资金帐户在2023年2月23日(T+2日)日终有足量的新股认购资产,欠缺一部分视作放弃认购,所产生的不良影响以及相关法律依据由投资人自己承担。投资人账款划付需遵循投资人所属券商的有关规定。
线下和线上投资人放弃认购一部分的股权由承销商(主承销商)承销。
2、在出现线下和线上投资人交款申购的股权总数总计不够此次发行数量70%时,承销商(主承销商)将中断此次新股上市,并针对中断发售的原因及后面分配开展信息公开。
3、合理价格网下投资者未参加认购或是得到基本配股的网下投资者未能及时全额交纳申购款,将被称作毁约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承销商(主承销商)将毁约状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办理备案。
线上投资人持续12个月总计发生3次中签后未全额交款的情况时,6个月不得参加新股上市、存托、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企业债券申购。
4、本公告一经发刊,即视作向已参加网上摇号并新股的在网上投资人和已参加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到获配缴款通知。
一、网下发行认购情况和基本配股结论
(一)网下发行认购状况
依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的需求,承销商(主承销商)对参加网下申购的投资人资质展开了审查和核实。根据深圳交易所网下发行平台网站最后接收到的合理认购结论,承销商(主承销商)作出如下所示统计分析: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中已经在2023年2月21日(T日)完毕。经核实确定,《发行公告》公布的2,75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2,219 个合理配售对象中,有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个配售对象未参加网下申购,名册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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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2,75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2,217个配售对象均按照《发行公告》的需求参加了网下申购,认购总产量为4,846,110亿港元。
(二)线下基本配股结论
此次网下发行合理申购数量为4,846,110亿港元,依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所规定的网下配售标准,各种投资人的获配信息内容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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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出现数量和各分项目标值总和末尾数不一致的状况,均是标值保存至小数点后两位后四舍五入而致。
在其中,在配股过程的剩下零股103股依照合理申购数量优先选择、认购时长优先选择的基本原则分给排位赛置前的A类投资人管理的配售对象,即“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配售对象“同泰新能源技术甄选1年持有期股票型基金证券基金”。依据上述标准配股结束后,A类投资人的配股不得低于B类投资人,B类投资人的配股不得低于C类投资人,类似投资人的配股占比同样。基本配股结论合乎《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发布的线下基本配股标准。最后各配售对象获配状况详细附注:网下投资者配股统计表。
二、承销商(主承销商)联系电话
以上网下投资者对该公示所发布的网下配售结论如有疑问,请向本次发行的承销商(主承销商)联络。
主要联系电话如下所示:
手机:010-85127979
手机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外国投资者:宁波市一彬电子器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承销商(主承销商):民生工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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